杭钢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
发布日期:2024-04-07 浏览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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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3日,杭钢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2024年第三次学习举行,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、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、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以及新修订的《保密法》,并进行集体研讨交流。集团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章建成主持并作总结发言;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刘树林、胡文豪作重点发言。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、专职外部董事,总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。

章建成指出,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,以深邃战略眼光和高度理论自觉,创造性提出新的生产力理论,深刻阐明了“什么是新质生产力、为什么要发展新质生产力、怎样发展新质生产力”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,以全新视野深化了我们党对生产力发展规律的认识,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经济思想,为我们在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。

章建成强调,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,深刻认识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杭钢“第三次创业”提供了战略机遇,在发展新质生产力、推动高质量发展、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上勇扛使命、勇担重任。要牢牢把握科技创新、产业变革大趋势,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,结合实际、因地制宜,积极探索“体制创新、技术创新、产品创新”的有效路径,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打头阵、当先锋,不断塑造发展新优势、增强发展新动能。

章建成要求,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科技创新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动力源泉,健全完善科技创新发展机制,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、引领性科技攻关,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加快培育各类创新主体。深刻理解和把握产业发展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根本任务;推动钢铁智造产业转型升级,做大节能环保产业,做实数字科技产业,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布局。深刻理解和把握创新人才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因素,高度重视、全面加强、统筹推进“三支队伍”建设,科学规划路径,持续优化政策支持保障,充分激发干部人才能动性创造性,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。